> 中共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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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5-04 09:26:36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日至6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建设局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建设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强化整改督查。对整改工作采取半月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5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清退款项7.67万元。

一、关于局党委紧盯巡察整改落实不够细致,部分整改措施持续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巡察组反馈的5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核查。

(二)局党委对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局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共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汇报4次。

二、关于执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度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下发《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工作方案》。

(二)由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组对排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

(三)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由各单位在公告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关于党建工作考核未常态化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9月20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党建考核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重新修订。

(二)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四个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三)修改完善《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常态化考核。

四、关于人员混岗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浦江县机关部门借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填写《浦江县机关部门借调(续借)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对借用人员报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备案。

(二)制定人员岗位调整方案初稿,对人员混岗问题进行整改,5年内结合实际人事调整变化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五、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仍未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9月20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等党建工作进行培训,同时对2021年各支部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要求各支部进行纠正完善。

(二)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原白蚁防治站支部和市政园林所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三)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支部职责、支部委员责任、责任考核等。

六、关于部分建设规划持续性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2021年初开展的品质名城调研,对高标准建设城市进行规划梳理和编制。

(二)主动与《城市“双修”规划》、《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接,加快修编和报批,形成终稿有序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已形成终稿,后续将该按照规划进行我县城区的停车场建设。

(三)对12项专项规划进行梳理汇总,内容重复或同类型的规划不再重复编制,对已制定经审批的各类建设专项规划,分五年度内细化落实建设项目。

七、关于数字赋能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8月30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数字赋能工作分管领导,加快对现有数字平台的升级改造和新的数字平台的运用。

(二)加强智慧工地平台管理和运用,各建筑工地实名制考勤均已接入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实名考勤数据已实现每日更新。

(三)透明售房网现已更名为信义居,推行线上自助模式,存量房线上签约率达62.3%;网站数据库对接房产数据库,已实现动态数据实时更新,并由好时公司对网站的新闻资讯、热门话题、楼市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实行每日更新。

(四)加强智慧排水管理平台的现代化管理,已配备专人对智慧排水平台进行管理,并且对农污运维单位进行智慧水务app培训。同时,加强硬件设施的维护和软件功能的完善。

八、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机制较为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同编办进行协调,在关于印发《浦江县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委改发〔2021〕5号)中明确建立燃气行业属地管理和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属地乡镇街道和部门职责。同时拟定了市政园林行业属地管理和协同监管机制。

(二)规范审批流程,针对道路开挖,出台《浦江县城区管线管理办法》,加强我县城区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三)建立县燃气安全风险整治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燃气执法检查。

九、关于职能定位转变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三定方案,对城区绿化养护、窨井盖维修、道路破损修补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零星工程建设等进行梳理,草拟职责边界方案。

(二)召开协商会,与建设集团进行职能边界的对接,建立半个月一次的双方沟通协调会,促使部门和建设集团各行其责。

(三)对下属单位的业务进行指导,明晰工作职责。对市政园林所等下属单位业务进行指导,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

十、关于决策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8月30日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学习《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二)组织各科室、局下属单位梳理各自工作职责内的权力事项清单,汇总形成《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议和班子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三)修改完善建设局党委、班子会议议题呈报表,提交研究议题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前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呈报局党委、班子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集体研究。规范性文件等重要决策需提前发局班子群酝酿并征求意见后再上会研究。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委主要领导与各党委成员签订《中共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任务。

(二)出台《中共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三)采取“专家培训+网评员自学”模式,强化网络意识学习形态。2021年10月9日,邀请宣传部网信办来我局授课。

(四)建立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将学习强国学习纳入支部考核内容,并纳入党员干部的个人年终考核。

十二、关于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有差距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浦江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进行科学指导。

(二)在信义居网站上对新预售商品房的“一房一价”进行公示。

(三)联合市场监管局部门,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检查力度,对“一房一价”公示等进行常态化检查。

十三、关于规范房产中介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指导成立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组织中介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中介从业人员业务素养,促进行业自律。

(二)对具备登记备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新一轮备案。规范中介信息发布,统一发布渠道,设立2个微信房源发布群,1个微信出租发布群,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加强房源发布的日常监管。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接浦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已基本完成从业人员的平台录入,对不诚信经营人员,严重违规的予以上报。

(四)对2020年10月倒卖荣建臻园小区“购房指标”,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5家中介机构,责令进行整改并关停网签5个月。

十四、关于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巡查频率,强化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关、验收关。

(二)加大隐患查纠力度,检查发现问题均在现场第一时间反馈,责成建设、施工单位立即整改,8月7日至10月30 日期间,共发放整改通知书52 份,整改率100%。

(三)委托两家专业咨询公司对建设工程材料信息进行独立调查,加大了材料信息市场调查频率,对主要材料价格进行实时跟踪。同时充分结合市本级及周边县市造价信息,由建设工程材料信息调查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最终的材料信息,及时发布信息价。

(四)吸取新城盛昱工棚倒塌的教训,突出对5只临山临水工地的工棚安全检查。10月25日 周一夜学,质安监站就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专题讲课。

十五、关于建筑施工环境治理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先后于2021年8月25日、9月6日两次对白林安置区工程收尾阶段的场内环境进行了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对施工余留的建筑材料已进行了有效覆盖,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二)2021年7月份始,将工地文明创建列为日常工地监督检查、随机巡查和大检查的必查和重要检查内容,将文明县城创建测评标准印发和落实至各工地。

(三)加大问题的查纠力度,对存在问题较多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2021年8 月7 日至10月30日,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

十六、关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二) 发函给相关部门。同时,在“双减”工作专班中提出类建议规范培训类学校的审批程序。

(三)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针对儿童活动场所,在未来“双随机”检查时应作为重点突出检查。

十七、关于部分违法行为查处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浦江县虞宅村虞宅区块基础配套工程”公司涉嫌违法转包行为启动调查程序,调取该公司关于“浦江县虞宅村虞宅区块基础配套工程”的建设资质、施工合同、社保证明、大宗材料采购凭证等。

(二)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再次询问谈话。查清事实,于2021年9月30日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认定未构成工程违法转包的行为。

(三)对我县2017年以来的建筑施工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的1070个项目的案卷进行复审,未发现存在问题。

十八、关于对临时占用绿地的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拆除被占用绿地的建筑物,并建成口袋公园。

(二)严格根据《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批。

(三)进一步完善巡查监管制度,明确由园林所市政科负责批前、批中、批后监管,由一名正式工负责审批。《浦江县城区管线管理办法》已出台,明确“城市道路或绿地开挖实行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执法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多部门会商(网上会签),建设局审批的办理制度。”

十九、关于公租房分配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浦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和《浦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修订,并加强宣传。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对公租房房源信息及轮候家庭信息在政府网站的住房保障专栏中进行公示。

(三)加强观华苑小区管理,雇佣清洁人员每日进行卫生打扫,强化对观华苑小区的日常巡察,并对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维护。

二十、关于部分工程变更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新核查《浦江县2018-2019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项目》合同,针对该问题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查明事实。

(二)对2017年以来我局的174个零星工程进行全面自查,除浦江县2018-2019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项目外,尚未发现有工程变更方面的问题。

(三)规范工程变更手续,严格执行《关于我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组织人员学习建设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内控管理制度。

二十一、关于部分工程未按规定扣除或提前退还质保金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平七路绿化工程进行核实。

(二)对2017年来的工程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扣除或提前退还质保金进行自查,未发现在未按规定扣除或提前退还质保金的情况。

(三)规范工程质保金退还手续,完善退还程序。组织相关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十二、关于部分零星工程未按规定执行下浮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18年《月泉路沿街房走廊台阶零星改造工程》进行了重新核查,并对2017-2020年零星工程共计172个项目全面核查。超额支付工程款30066元已由施工单位退回浦江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专户。

(二)规范施工合同管理。按合同规范文本拟订施工合同,仔细审核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下浮率等信息。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交由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通过后再签订合同。

(三)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结算送审前再次核对项目名称、送审金额、下浮率等重要信息,确保不再发生未按规定执行下浮率的问题。

二十三、关于个别工程资料归档不够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公租房装修工程的全套资料进行整理,按照工程归档的要求完成归档。

(二)组织能级办、公用科两个重点科室对2017年以来的工程资料归档情况开展自查,未完成归档的及时归档。

(三)由局档案室制定工程资料归档规范,并下发各科室和单位进行学习,今后的工程严格按照规范归档。

二十四、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白蚁防治站仓库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已搬移敞开式仓库所有物品,于2021年7月15日和16日移入封闭式仓库。

(二)制定完善仓库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不再由财务人员担任,建立双人保管制度。

(三)对原有的请销假等党风廉政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班子和各科室、单位进行专题学习。

(四)完成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在周一夜学上用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二十五、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财务分管领导在9月24日召集会计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巡查整改分析会,对预算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二)针对2021年预算执行缓慢的项目,及时向项目分管领导进行通报,分析项目执行缓慢的原因,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展。

(三)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预算制定制度。制定下发《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制度》,发送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学习。

二十六、关于部分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巡察反馈的情况进一步核查报销单据,对照接待标准,明确超标准部分。

(二)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接待。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财务核查,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接待费用由对口科室(单位)经办人经手,办公室主任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

二十七、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9月26日完成停车场道闸固定资产登记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录入、折旧、报废等相应手续。

(二)出台《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管理办法》、《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评价与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三)9月16日,组织单位财会人员和固定资产直接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办法、内控评价与监督管理办法等财政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建“固定资产管理群”,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规定、文件制度。

二十八、关于超标准采购茶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相关人员对《浦江县财政局关于制定浦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浦财行〔2017〕211号)进行学习。 

(二)组织财务人员及负责采购人员加强学习,并对各类开支情况进行自查,日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各类开支标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

二十九、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违规列支公租房装修工程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财务分管领导于9月24日召集会计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巡查整改分析会,对工程款列支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违规列支进行再强调。 

(二)组织财务人员对项目列支等相关内容进行学习。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明确工程款项目列支途径。

(三)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规范资金列支渠道,避免出现类似错误。在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资金之前,及时与财政相关科室进行沟通,明确资金列支渠道。

三十、关于出差补贴报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财务分管领导在9月24日召集会计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差旅费报销不及时问题进行强调,提出整改时限,督促各科室及时落实到位。

(二)利用周一夜学对全局人员就差旅报销知识进行培训。在周一夜学期间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浦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常用财务报销工作手册》,规范差旅报销的程序。

(三)明确差旅费报销时限,要求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三十一、关于重复发放加班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财务分管领导在9月24日召集会计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重复发放加班人员加班费进行批评。

(二)收回多发的夜餐补助费用80元。多发的80元夜餐补助已于2021年8月17日收回,并上缴浦江县国库。

(三)全面开展夜餐补助发放情况清理工作。已对2021年夜餐费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且财务人员在发放夜餐补助时进行了台账登记,避免出现重复报销加班费的事情。

(四)由办公室对加班情况进行每月核查校对。办公室对每月发放的加班费进行核查校对、发现问题及时指正。

三十二、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梳理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强调加强专业知识学习。

(二)印发《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操作规程进行传达学习。召开局中层干部会议学习建设系统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特别强调民主推荐人员范围。

(四)邀请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对我局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指导,规范一人一档资料,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

三十三、关于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梳理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二)印发《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

(三)邀请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对我局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指导,规范一人一档资料,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

三十四、关于专业力量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拟定2021年《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县人社局,解决长期存在的高工低聘以及年青干部因无岗位空缺无法评高一级职称问题。

(二)制定培训计划,周一夜学时由各科室、单位专业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或由相关科室单位邀请专家授课,提升全体干部专业素质。

(三)开展专业人才引进调研,建议从各高校应届研究生中直接引进专业人才进入事业岗位,完成调研报告报县府办供主要领导决策参考。

(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建立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和专业花名册,建立90后干部素质评价档案,关注年轻干部专业能力的培养;建立近期、中期、远期年轻干部培养名单。

三十五、关于中层干部能力偏弱,攻坚克难能力不足,存在“中梗阻”现象,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针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办理事项告知承诺制极简极速审批,有效提高工作速度。

(二)推行“日志式”考核管理。全体干部职工每日撰写“工作日志”,每周五集中报送班子群审阅。

(三)邀请电信公司开发制作“浦建智慧平台”app,产品用于管理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方便领导审查指导工作。

下一步,建设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驰而不息加强党建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高标准严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重在推动整体工作提升;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措施,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四是持续推动城建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工业强县、文旅富县、乡村振兴、融义接杭、品质名城”五大战略,认真梳理各项工作,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城乡建设的实际行动,为全方位推动浦江高质量发展超越做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4125183;邮政信箱: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子邮箱:pjxjsj001@163.com


中共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