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浦江县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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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江县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5-04 09:30:23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政协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政协机关党组立即召开全体干部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正视问题,全力改进,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机关党组书记何明明同志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严龙顺为副组长,各委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认真督导检查。整改期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县政协机关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5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304万元。

一、关于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2021年浦江县政协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其他各种学习形式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将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主席读书会集中研讨、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相统筹。

(二)开展“书香政协”建设。出台《浦江县“书香政协”建设实施方案》,着眼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紧扣打造书香机关、塑造书香委员、营造书香文化目标,把书香政协读书活动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高政协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助力打造“重要窗口”凝聚智慧、汇聚力量。

(三)依托“政协民情联络站”开展委员进基层活动,宣讲党的政策,扎实开展凝聚共识活动。出台《浦江县政协民情联络站创建方案》,通过在乡镇(街道)创建政协民情联络站,集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二、关于机关党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分工。按照分工负责、各尽其能、协调配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分工。

(二)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详细记录研究事项决议。

(三)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严格执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并详细记录。

三、关于对提案办理跟踪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联合督办。联合县府办、县人大办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反馈办理情况等形式,对相关部门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联合督办。

(二)组织开展2020年度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对2020年提案中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标识等A、B类及民生类提案实施电话回访、实地察看、座谈协商等形式,跟踪到底。8月19日,组织召开2020年第172号提案《关于完善南苑小学周边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议》提案办理协调会,相关提案委员、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县建设局、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通过座谈协商的形式进行“回头看”专题督办落实,交警大队表态在10月底前完成路口红绿灯安装,提案委员当场表示满意。

(三)开展对2020年重点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实地察看西街社区改造情况,并同建设局、浦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座谈,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实效。

(四)完善提案办理评价体系。抓好提案办理“二次评价”,即提案答复情况评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评价。

(五)出台《政协浦江县委员会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完善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实施办法。

四、关于协商成果转化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请你来协商”活动结束后,将协商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委县政府。今年截止目前已开展5场“请你来协商”活动,会后均形成建议案上报县委县政府,获得县委书记批示1次。

(二)由各专委会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开展跟踪落实。联合相关委员、专委会、两办开展一次“请你来协商”建议落实情况督查。

(三)8月2日,召开九届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听取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请你来协商”专题协商会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汇报,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对接人,推动政协协商与政府工作有效衔接。

(四)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对部门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对落实不力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协商成果有质有效。

(五)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委员调研、协商的能力。

五、关于专项民主监督成效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围绕党委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选择监督议题,经主席会议审定后确定年度监督主题。

(二)成立专项民主监督组。在监督活动开展前,对监督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监督的质效。

(三)通过电话回访、实地察看、座谈协商等形式开展多形式的监督。

(四)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和意见建议反馈机制。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要将意见采纳、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协办反馈。

六、关于委员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谋划新一届委员遴选工作。建立了县政协党组、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的沟通协商机制。在委员提名的“动议”阶段,就建立县政协党组、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的沟通协商机制并常态化运作。注重把有广泛性、代表性、影响力,且履职积极、口碑较好的优秀分子吸收或保留在委员队伍中,扩大政协影响力。

(二)进一步完善委员履职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委组的履职管理,出台《浦江县政协委组考评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委组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注重考核委员履职质量。

(三)在“请你来协商”和“微协商”等活动中,根据协商议题,发挥委员的专业优势,有针对性的邀请相关领域的委员、专家参加。如在“依托义乌市场优势,发展‘贸易+’经济”主题协商中,邀请了刘劲松、曾金花等从义乌迁到浦江投资办厂的委员参加。

(四)加强学习指导。9月13日,组织召开委组长工作会议暨履职培训会,由委工委组织各委组的联络员及机关联系人开展专题培训。

(五)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在《浦江政协》杂志中开设委员风采专栏,完成《委员风采》编撰,收录每位政协委员岗位建功、政协履职照片,为本届政协工作留下历史印记。

七、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欠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县政协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完善班子述职报告。将落实意识工作情况单独成段写入述职报告中。

(三)进一步完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秘书,规范学习记录。

(四)规范网评员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市政协组织的信息员培训,对网评员队伍进行培训提升。

八、关于物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安排专人对2间仓库的库存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并列出了物资清单,制作了县政协物资出入库登记表,建立物资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三)加强仓库管理,由专人负责。

九、关于公车油卡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已于8月13日完成油卡余额处理,余额已退回国库。

十、关于机关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邀请档案馆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档案管理负责人的水平。

(二)引进第三方专业企业,稳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十一、关于去向牌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4月20日对所有办公室人员去向牌进行排查,发现未及时调整的有2处,当天完成整改2处。

(二)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去向牌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4月20日对所有办公室人员去向牌进行排查,发现未及时调整的有2处,当天完成整改2处。

(二)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县内工会疗养费用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已于8月16日退回超标费用1240元。

(三)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相关职工疗休养规定等文件。

十四、关于违规报销车辆违章罚款,且个别凭证报销人与罚款单姓名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已于8月16日退回超标费用1800元。

(三)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财务规章制度,严肃财经记录。

十五、关于机关会计由临聘人员担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会计岗位,由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担任。

(二)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规范财务制度。

十六、关于未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法用法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开展领导班子法治学习。邀请政协委员弘哲律师事务所主任金海莹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十七、关于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人事责任领导和具体业务同志到组织部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等相关文件,交流工作心得,提升业务水平。

(二)对机关干部一人一档进行全面梳理。

(三)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中层干部选拔程序。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政策,“班子议事”规则。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作自我批评,严格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原则,充分讨论,落实好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三)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中层干部选拔程序。

十九、关于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以及《浦江县中层干部调整相关操作样本》程序进行,落实程序一步不缺。

(三)机关党组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关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政协机关业务学习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邀请专家开展政协业务解读。

(二)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金华市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作用,积极参与省政协“千名委员话共富讲担当”网上专题学习会,组织开展“学党史 汇同心 助共富”委员读书活动,实现党史培训委员全覆盖。

(三)制定“浦江县数字政协”实施方案。积极衔接全县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有序推进数字政协建设。

(四)开展谈心谈话。机关党组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二十一、关于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支部会议。组织支委会成员集体学习《浦江县机关党建工作标准体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进一步明确分工。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后支部书记审阅。

(三)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反省存在问题的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下一步,县政协机关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县政协机关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严字当头,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9379367;邮政邮箱: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40号政协机关办公室;电子邮箱:pjzxzwh@163.com。


中共浦江县政协机关党组

2021年10月08日